桐梓县委编办紧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统筹推进体制机制改革,加大编制统筹使用力度,推动全县机构编制工作高质量发展。
一、着力补短板激活力,推动机构职能优化协同高效。一是聚力产业发展。设立桐梓县白酒特色产区经济服务中心,核定事业编制10名。深挖事业编制内部潜力,从原县经贸局所属县国有企业发展服务中心划转11名事业编制到县煤炭产业发展中心、划转12名事业编制到县煤矿安全生产服务中心,增加县煤矿安全生产服务中心事业编制10名,将县煤炭产业发展中心、县煤矿安全生产服务中心成建制整体划转到县工业和能源局。二是聚力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协同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和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对县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卫生健康、交通运输、市场、农业、文化旅游市场、应急管理大队等7支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领导职数、人员编制和职能职责进行重新划转,新设立了县煤矿安全生产、自然资源、劳动保障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有效理顺了管理体系。三是聚力基层社会治理能力。将25个乡镇(街道)设置的社会治理办公室(平安建设办公室、网格化建设管理办公室)更名为平安建设办公室(社会治理办公室);在25个乡镇(街道)设置股级事业机构综治中心(网格化管理指挥中心)。让群众感受到更加有温度的服务。
二、着力挖潜力提效益,不断优化机构编制资源配置。一是坚持“瘦身”与“健身”相结合。对机构整合、职能弱化等涉改的部门和领域,加大编制精简力度,能由已有事业单位完成的新增工作,不再新设机构,采取增加职能、加挂牌子或更名的方式,将腾出的编制用于补充加强重点发展和公益服务领域,有效盘活存量资源。二是紧盯问题不放。坚持审批和监管并重,严格执行《“三定”规定制定和实施办法》,加强对部门“三定”规定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对机构编制事项落实不到位的,及时提出整改要求,并列入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台账,督促部门进一步改进和落实。三是守住总量底线。严格执行机构限额、领导职数、编制种类等规定。认真执行《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机构编制报告制度实施办法(试行)》《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办法》等机构编制政策法规,将机构编制工作和纪律要求执行情况纳入巡察和选人用人专项检查等监督范围。
三、着力守底线保重点,全力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一是强化民生领域机构编制保障。积极配合推进县管校聘工作,加强统筹管理力度,提升全县基础教育学校教学质量和水平。会同县教体局,撤销、整合乡村教学点34个,通过统筹使用和县级内部挖潜等方式,为全县中小学补充教师编制410名。二是助力医疗卫生服务。对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县妇幼保健院、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增加领导职数8名;从县直事业单位调剂20名到娄山街道和海校街道卫生服务中心,为民生领域提供体制机保障。三是深化事业单位改革。对事业单位的岗位结构、机构规格、职能职责进行调整优化,对县群众工作中心、县投资促进局、县供销合作社等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进行调整,对县金融发展中心、县交通建设服务中心机构规格进行调整,新成立了县科技与大数据中心,不断激发县域经济社会发展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