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机构编制规范管理,不断扬优势、补短板、强弱项,桐梓县委编办“三个三”工作法确保今年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开好篇、布好局、起好步,高效有序开展。
一、做好前置“三部曲”,精准打好“预防针”。一是深入学习领会党的二十大报告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机构编制工作的一系列重要论述,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世界观和方法论来思考和谋划机构编制工作,深入解读《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等配套法规制度,筑牢思想防线,扎牢防御底线。二是强化宣传提质效。拓展宣传领域,强化机关部门、乡镇(街道)宣传力度,印发《机构编制法规汇编》100册,实行签收清单登记制度;印发《工作提示》要求各党委(党组)将机构编制事项列入2023年重要议事日程,列入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对《条例》及配套法规制度进行宣传、解读,提升机构编制就是法制意识。三是强化联动增效能。对接县委组织部持续将机构编制相关内容列入2023年干部培训内容、干部学法内容,推进党的领导入基层、入部门、入思想;对接协调巡视巡察部门将机构编制内容纳入选人用人、巡视巡察重要指标体系。
二、理清思路“三步走”,扎实练好“基本功”。一是制定计划抓落实。结合工作实际,拟定桐梓县2023年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方案,配套制定工作计划,明确时间节点,列出各类检查事项26个。二是制作清单提质效。根据各部门“三定”规定,将共性检查和个性检查相结合,分五个板块(即(《条例》及配套法规制度学习贯彻情况;按照“三定”规定设置机构、使用编制、配备人员情况;按“三定”规定履职情况;贯彻落实机构编制相关规定情况;临聘人员情况)制定检查内容清单,确保工作开展有序高效。三是制作台账强督促。及时建立台账实时录入机构编制违规违纪问题,纳入问题整改跟踪计划,实时对账销号,确保问题整改到位。
三、转变作风“三加强”,夯实筑牢“隔离墙”。 一是加强部门联动,形成管控新常态。持续加强纪检监察、巡视巡察、审计、财政等部门协调联动,将机构编制事项作为选人用人、高质量综合考核的前置审核条件。二是建立内审新机制。制定印发《桐梓县机构编制审批与监督检查协调联动机制实施细则(试行)》和《机构编制信访举报受理办理工作办法(试行)》等通知,严格规范“三必查一评估”自查和机构编制事项申报程序,建立完善信访举报受理办理机制和内设股室三级审核机制,进一步树牢机构编制动议事项关口。三是加强监督管理,专人专管保实效。明确1名业务人员负责做好实名制系统动态更新维护,对机构设置、编制、职数、实有人员等数据严格审核,实时监测各单位用编进人、出编减人、领导核配等变动情况,及时电话提醒或发布变更办理提示,尽量做到违规问题“早预防”“早解决”,将超时延时或不办理等问题进行定期通报并纳入年度高质量综合考核评价内容,切实增强机构编制的严肃性和约束力。